丰台区法学会召开2018年第一次会长会议
2018年4月9日,丰台区法学会召开2018年第一次会长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高峰同志,副区长、丰台公安分局局长、区法学会副会长王新元同志,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法学会副会长叶文胜同志,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郗俊生同志,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教授、区法学会副会长阮齐林教授,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区法学会副会长佟丽华同志,区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区法学会秘书长齐蕊同志等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丰台区法学会2017年工作总结,并提出2018年工作要点,决定增免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不驻会副会长,提请并同意召开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的工作安排。
最后,高峰同志强调,2018年丰台区法学会要补短夯基、提升品牌、有效服务,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认真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工作,确保法学研究事业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枢纽”作用和“独特”作用,主动贴近政法工作、融入政法事业,立足丰台、研究丰台、服务丰台,真正成为服务全区工作的“智囊团”和“高参”;要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最大限度地密切与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情感交流和工作联系,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
(供稿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