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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领导与海峡两岸交流发展基金会执行长胡骏 达成合作共识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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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3日,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田玉龙、专职副会长杜石平、秘书长邵 新莲三位学会领导在培新宾馆会见了海峡两岸交流发展基金会执行长、台湾司法警政消防协会秘书长、台湾科技产业协会副会长胡骏,以及海峡两岸交流发展基金会 北京联络处主任胡永和。双方交流了各自的组织机构、业务形态、工作模式以及京台两地的法治建设情况,探讨和研究未来交流的方式和形式,并对进一步的紧密合 作和密切联系达成了共识。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座谈。


    田玉龙会长对胡执行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从学会领导、组织机构、业务工作开展等方面介绍了市法学会机关及下属35个研究会、社团法学会的简要工作 概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并指出了市法学会近年来联系和服务首都法学专家、首都政法实务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的成就和贡献。田会长表示,希望在两岸关 系和平发展的新形势下不断深化两岸法律事务的交流和合作,这是我们一致的共识,如何开拓思路,寻找到具体的合作领域作为双方交流的契合点是我们下一步工作 的关键。


    胡执行长对市法学会学会领导的接待表示感谢。他介绍了海峡两岸交流发展基金会长期以来在促进两岸法学、法律事务学习、合作与交流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 就。胡执行长表示,市法学会地处首都、在首都法学、法律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凝聚了众多优秀的法学、法律人才资源,我们可以积极探索多领域、多专业、多 渠道的交流合作模式和形式,在促进京台法治、经济、社会等的联系和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会议在友好和谐的气氛中结束,会后,市法学会联络部与海峡两岸交流发展基金会北京联络处主任胡永和进行工作对接,建立了联系,为将来的进一步合作和发展做了初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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