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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成功举办
“2018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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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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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提升、社会环境的进步、法律理解的共识,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于3月31日组织召开了“2018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度论坛”。来自知识产权行业实务界、理论界人士约8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开幕式由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曲三强同志主持。他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有了长足的进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显现。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主任宿迟同志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宿迟会长强调,知识产权工作者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具备国际视野;要注重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官的培养;要关注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知识产权与创新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案例研究,积极发挥其指导作用。

  

  腾讯公司法务部江波总经理在致辞中表示,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新应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制度运行规则,也使得互联网行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需求。对于互联网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当在定纷止争的同时,充分尊重商业模式与规则,为互联网行业预留发展空间。

  百度公司法务部谭俊总经理在致辞中介绍了我国人工智能、互联网技术的现状,指出由于互联网技术的革新、人工智能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应用场景与设备,对传统工业时代的法律理念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与冲击,需要司法保护相关部门给予充分关注。

  本次论坛分三场分论坛。在“专利案件审判中的热点问题”分论坛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宋健法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苏志甫法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徐静律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岳利浩法官、北京市联德律师事务所蒋洪义律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刘晓军法官等专家、律师,分别围绕“对司法解释中禁止反悔原则‘明确否定’规定的理解”“非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以及勘验”“重复侵权的构成要件”“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诉讼中的利益平衡问题”以及“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司法界定”等话题进行了主题演讲。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王亦非副庭长做了点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知识产权庭杨柏勇庭长主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焦彦副庭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邓燕辉法官、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刚律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张晓阳法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芮松艳法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著作权审判庭负责人谭海华、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仲春教授等专家,分别围绕“我国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涉及到的专利审判相关问题”“现有设计抗辩中‘转用’规则的适用”“专利侵权赔偿中的专利贡献度问题”“‘功能性特征排除标准’的适用”“三步法与专利创造性判断以及专利侵权案件诉前禁令应如何审查”等问题分别作研讨发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宋健做了点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一庭姜颖庭长担任会议主持。

  另两场分论坛分别以“著作权案件审判中的热点问题”、“商标、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类型案件审判中的热点问题”为主题进行了研讨。数十位来自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湖北等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官代表、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学者、律师,以及来自企业的知识产权实务界代表,围绕专利案件、著作权案件,商标、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类型案件审判中的热点问题,结合自身理论与实务经验进行了交流分享。

  (供稿单位: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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