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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组织2015年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暨工作交流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社会工作部
  •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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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学法律组织开展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的情况,2016年5月26日、5月27日,市法学会组织了2015年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及工作交流。来自11家法学法律组织的岗位聘用人员及组织负责人及参加考核并作工作述职和汇报,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社会办副巡视员卢建及社会组织处副调研员李立更参加并听取了部分人员述职。

  市法学会按照“巩固、拓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巩固“五项工作机制”,拓展考核覆盖面,继去年以来对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综合考核以后,今年对购买管理岗位工作由听取聘用人员述职改为综合性考核。为了加强工作的规范性,市法学会起草制定了《北京市法学会使用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实施办法(试行)》,依据规定对2015年购买管理岗位聘用人员的工作情况、岗位经费使用情况逐一进行了考核评估,就工作开展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参加考核的组织负责人和岗位聘用人员纷纷表示,购买岗位工作的开展既为社会组织解决了实际困难,又为岗位聘用人员提供了专业的职业成长平台和业务学习平台,通过实践、学习和交流,大家既增进了参与社会建设的责任感,又学习到了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的政策精神和专业知识,此项工作的开展为社会组织和岗位聘用人员搭建了发展、创新的宝贵平台,希望能够常态化地开展并在此基础上学习到更多更专业的社会工作业务知识。

  卢建同志对市法学会开展购买管理岗位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购买管理岗位工作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很好地促进了社会组织打破壁垒从而实现了工作的开创性,希望继续发挥优势,充分利用购买管理岗位的政策支持,在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多元化、规范化、社会化、规模化、人性化等方面开拓进取,做出更大的成绩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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