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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基层公益行子项目——大气污染行政执法能力培训项目启动仪式举行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社会工作部
  •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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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4日,由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承接的“北京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基层公益行子项目——大气污染行政执法能力培训项目”启动仪式在北京市蟹岛会议中心举行。来自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执法部门,汽车行业、核工业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参加了此次启动仪式。启动仪式通过专业研讨的方式旨在培养各基层单位对大气污染现状的了解以及探讨在大气污染现状下应该如何提高自身行政执法能力。

  启动仪式首先由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环境与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高桂林教授致开幕辞,他指出了举行此次启动仪式和承担这个项目的原因及目的,希望政府各部门、各企业共同努力,不断转变在大气污染方面的认识以及行政执法方法、力度,为北京市及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的治理做出应有的贡献。

  其次,各个与会的嘉宾围绕着大气污染以及行政执法能力的提高作主题发言。北京市第二外国语学院前法学院院长杨富斌认为大气污染的治理是北京市目前最刻不容缓的问题,而环境污染的治理需要各个基层单位的司法、执法、企业等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合力。北京市公安局于雷认为目前对于大气污染执法能力确实存在不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还没有完备地建立起来,此次会议的举办对于解决北京现在的大气污染问题存在很强的现实意义,通过此次执法能力培训项目的交流,也能够促进公安部门对于打击大气污染犯罪行为的执法能力。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刘连康指出,目前法院确实存在很多有关于环境诉讼的案子,北京市的居民也逐渐有了针对环境进行起诉的意识,一方面这加大了法院的工作难度,另一方面也迫使法官必须提高对大气污染的法律认识,不仅需提高法官的判案能力,也需要提高法官的执行能力。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检察院的陈昊博通过分析京津冀三个地区的大气污染的区域性,提出关于大气污染的发展理念、生态规划、建设项目等方面需实现统一,而各个行政执法部门也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企事业单位要强化治污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使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的王晔提出,可以通过对环境污染较重的部门加大税收力度、对清洁无污染企业减免税的方法引导各个企业之间不断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治理大气。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陈云俊认为,目前北京地区汽车尾气确实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源头之一,但是汽车现在已经成为人类出行的必需品,我们只能通过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来减少污染,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较为成熟的阶段,各个品牌的能源车也已经相继进入了市场,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会是一个趋势,大气污染的治理需要汽车行业的发展,也需要其他各个部门的共同进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的鲍红婕表示,民间核电站的发展虽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但是核发电已经是目前较为清洁高效的发电方式之一,未来不可再生能源的减少必定意味着像核能源等的大力发展,未来核工业企业也会想着更加清洁无污染的方式发展。

  在现场讨论环节,大家围绕我国大气污染的治理应当如何在各个基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展开以及相互配合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高桂林和杨富斌教授就大家提出的问题作出了系统的回答。

  在最后的闭幕式上,高桂林教授作总结发言。他指出,通过此次会议,发现大气污染问题确实已经在各个基层单位之间得到了重视,每个部门都在为治理大气污染以及提高自身行政执行能力或者改善环境的能力发挥着自己的积极作用,说明此次会议和这个项目是很有意义的,它将理论带入实务、用实务解决问题,通过大家的不断努力,我们的大气污染一定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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