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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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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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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于2009年11月8日正式成立,并在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当选会长,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院长安凤德、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龚文东、《法治文萃报》总编张冠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处长柳华文当选为副会长,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当选为秘书长。秘书处设在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的性质:由从事农村法治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工作的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通过开展各种学术活动,研究涉及农村法治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农村法律制度的完善及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贡献力量;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推动农村法治建设,促进社会进步。

  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的主要任务:组织和联系热心农村法治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为农村法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服务;以促进农村法治建设为目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学研究活动,就农民维权工作及农村法治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开展社会调查和理论研究;向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有关农民权益保障的意见、建议,推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政策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维护农民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农民问题的关心和重视,促进农村法治建设的发展;组织开展有关农村法治问题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传播农村法治研究和实践的发展信息,掌握农村法治理论及法治建设的情况和动态;接受国家机关及有关组织的委托进行农村法治及涉及农民权益、农村发展等社会问题的专题研究;组织本会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为预防农村纠纷的发生和直接保护农民权益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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