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党和人民意志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

  • 来源:北京日报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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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表决通过,在首都干部群众中激起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宪法修正,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符合时代需要,符合中国国情,这部治国安邦的根本大法,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此次宪法修正是关系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制度设计。”全国人大代表、市发改委主任谈绪祥表示,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是为国家民族前途命运进行的重大制度设计,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宪法指导思想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将成为全民共同的思想基础,成为国家和民族进步的巨大思想动力。在他看来,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市发改委作为市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新宪法,严格依法履职,以更高水平谋划和推动首都改革发展。

  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让市规土委主任张维倍感振奋:“这体现了人民意志,为民族复兴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让我们对未来更有信心!”他表示,这次宪法修正,反映了我国宪法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而不断完善的成果,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保障。首都规划系统将在宪法保障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建设好大国首都、强国首都、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

  市司法局副局长孙超美认为,对我国现行宪法作部分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本市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宪法意识。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政路桥集团科技发展公司三检所总工程师田春艳说,她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投出了庄严而神圣的一票,完全赞同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此次修宪将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是宪法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发展的体现。”她说,修宪成功必将有力地推动和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她认为,在宪法中增加监察委员会的内容,有利于反腐斗争取得进一步胜利,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进宪法鼓舞人心,今后要在实践中坚决贯彻实施宪法修正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表示,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结晶。此次宪法修正,把党的十九大确认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宪法,体现了宪法与时俱进的品格,使得宪法很好地适应了时代的要求,必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只有从实际出发,与时代相适应,不断吸纳新经验,完善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馆馆长吴为山说,此次修改,使我国宪法实现了“三符合”,符合时代需要,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人民愿望。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在此背景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不仅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也为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提供了新指南,将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东城城管执法局宣传科刘满清说,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正进入攻坚期,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也是顺应时代要求、与时俱进。作为一名基层城管执法人员,深刻体会到城市管理问题面广,情况复杂,直接面对的就是基层群众,执法工作往往难做。但在法制不断健全而走向法治社会的今天,依法行政是唯一有效的手段,城市管理执法的一些法规也需要在宪法指引下,进一步修改完善,让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理办事,增强公信力。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怀柔区司法局法制综合科副科长杜赛男认为,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将被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将把这次宪法修改精神融入普法宣传教育中,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北京建工北京新机场项目党总支书记曹常海表示,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北京建工北京新机场项目全体建设者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将努力在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中做表率。

  门头沟区新桥路中学书记、校长谢国平说,要永远坚守社会主义教育阵地,坚决维护宪法权威,通过依法办学和依法从教来努力践行宪法精神。尤其要正确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本报记者集体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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