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社区 搞好共建

  •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
  •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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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24日,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房仕龄秘书长带领学会秘书处及学会法律服务中心人员来到“法治共建社区”——天桥街道禄长街社区,与社区党委赵长林书记进行工作交流。

  工作交流是共建法治社区的一项内容。共建社区挂牌仪式后,共建双方积极开展工作,设立法治橱窗向社区居民宣传法律知识,每周公布由市食药监局提供的关乎民生的不合格食品名单及市工商局提供的下架产品名录,学会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向社区报提供真实案例,普及法律知识。

  社区党委赵长林书记向房仕龄秘书长介绍了学会与社区共同成立“五个一”法律工作室情况,即:一间专用的法律服务接待室、一个专职的接待人员、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真正用情、理、法为百姓服务,老百姓有矛盾、有问题进到接待室能用情的,不用理;能用理的,不用法;用法就用专用的律师,让社区居民进了接待室绝不生气而归。

  房仕龄秘书长谈到:消法学会是市39家涉法研究会之一,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是学会的责任,共建工作就是要扎扎实实做下去,为百姓做实事是我们的义务,社区工作无小事,学会和社区是一家。我们要做好党建工作,近期学会要把党支部建立起来,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习总书关于法治建设的讲话精神,落实十八大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创建温馨的美好家园。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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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于2008年12月28日经市法学会、市民政局批准正式成立。是北京市法学会领导下的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的专业社会团体。本学会拥有一流的民商法学者,并且有很多在实践部门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大型企业、社会组织参加,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首都人才优势,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将一个又一个研究成果不断的上报有关部门,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消费者基本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懈的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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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  长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中心主任、教授
    二、常务副会长
    叶  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邱宝昌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
    三、副会长
    崔建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邹维萍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姚  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会教授
    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永军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保玉  中国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马  强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院长
    曹中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长
    司尚贵  原北京市法学会调研员
    张严方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四、秘书长
    房仕龄  原北京市工商局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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